举报须知
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上海健康医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须知。
一、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检控类,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非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二是申诉类,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非党员领导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三是批评建议类,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原则
1、依法按章办事。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优先处理和解决署实名举报。
三、办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举报途径
来信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905室
邮政编码:201318
来访请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905室
周一至周五8:00-16:30
举报电话:021-65881608
网上举报:jkyxy_j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