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沪教委科[2019]10号),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具有相关成果的老师申报,(成果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请于3月1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申报老师的成果原件及1份复印件交至科技处北苑1号楼503张霞老师处,联系电话:65882010,进行初选排名,学校限额2人上报上海市教委。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19.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