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药学院发布时间:2019-09-17浏览次数:2921


 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以下简称“创造杯”)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创造学会协办,旨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敢于挑战的素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创造杯大赛为高校师生提供了一个交流创新创业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水平。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将于20191123日在上海建桥学院举行。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创造学会

 承办单位:上海建桥学院

二、作品类别及奖项设置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项目类别分为土木交通与环境类(A 类)、机械电子类(B 类)和创意设计类(C 类)。

A类项目涵盖土木、建筑、城市规划、道路交通以及环境等内容;

B类项目涵盖机械、汽车、飞机、计算机、软件等内容;

C类项目涵盖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

 参赛作品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占比约10%)、二等奖(占比约20%)、三等奖(占比约20%)若干;其中特等奖非必需选项,仅评选给极为出色的作品;为了增加大赛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另设“(现场)最佳人气奖”和“(网络)最佳人气奖”两个奖项,根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选出。其余未获奖作品颁发“优胜奖”以资鼓励。

三、参赛条件

1、“创造杯”大赛申报面向上海市高校相关专业,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硕士、博士)。

2、鼓励各校遴选国家级、上海市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中优秀作品、实物参加相应类别的比赛。

3、参赛项目应为原创作品,应未在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作品应具有创新、实用、与社会热点相结合的特点,应是设计制作精良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4、每个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设1-2名指导教师,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5、每所高校参赛总项目不超过 6项。

四、竞赛时间安排

120191018日项目申报截止;

220191019—25日校内项目遴选;

320191025日—112日参赛项目公示;

420191122日作品布展;

520191123日比赛、评奖、颁奖。

五、竞赛报名

 本次校内竞赛由药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部、中心)于20191018日前提交参赛作品申报书材料,各学院(部、中心)原则上不超过3项,发送至邮箱xiew@sumhs.edu.cn,超过此日期视为弃权。邮件主题中注明:学院-创造杯大赛。

六、联系方式

药学院   解伟、郝辰业,联系电话:65887220

附件1: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申报书

附件2: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答辩评分标准


                                                 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

2019917

附件1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申报书-项目名(2).docx

附件2:2019年创造杯答辩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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