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专题报告会

作者: 来源:组织部、党校办发布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439

7月9日下午,学校在200人报告厅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专题报告。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应邀来校作专题报告。

校党委副书记于莹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中层干部,各职能部门、学院(部、中心)法治联络员参会学习。

 

姚建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与核心要义”为题作专题报告。他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体系与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与重大意义”等三个方面,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重点突出的方式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脉络、理论逻辑、实践意义、历史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要立足中国国情与本土法治特色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特征,从中华法治文明的历史传承角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底蕴,贡献国际法治秩序新方案角度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

 

于莹对姚建龙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于莹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深刻的指导意义。曲尺能成方圆器,直线调就栋梁材。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党纪国法要求自己,履职尽责,在“日用而不觉、日行而不察”中涵养法治素养,做好决策、处理问题、办好事情,谋好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交出更好的健康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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