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2024—2025学年校历安排及教学任务,现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4月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月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5月5日(周一)的教学活动调整至4月27日(周日)进行。
三、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请各单位遵照通知执行,做好教学安排,确保教学秩序正常;校院两级值班岗位均要做好节假日安排,提前做好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节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党校办、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