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毕业生相关证书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依据教育部第41号令的相关规定,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领取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注册、学位注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进度及学历注册、学位注册工作进度提示
根据2025届毕业生毕业审核、证书印制等工作开展情况,教务处于2025年6月16日起陆续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结业证书发放完毕(至二级学院)。本次2025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结)业证书落款日期为6月16日;本科生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6月19日,均已完成了学历注册、学位注册相关工作。
(一)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并通知到位,确保学生毕业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二)证书一般应由学生本人至学院领取,领取后由学生本人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因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到校领证者,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者需出示委托人亲自签署的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在毕业证书签收表上签名,并备注好代领字样。
(三)毕(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仅此一份,丢失将不可补办原件。故在发放证书时以学生本人签收为首选方式,或告知代领人必须妥善保管,确保证书原件交至本人手中。
(四)学生领取证书时,务必当场核对证书上的信息是否有误,如:照片、姓名、性别、专业信息、学制等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请立即与教务处联系,并将有误的证书返还教务处统一处理。同时,学生可至学信网、学位信息授予平台进行学历和学位信息的查询。
(五)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签收表为学生领取证书的唯一凭证,需要永久性存档,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未领取的证书以及签收表反馈至教务处。
(六)请学院务必做好结业生告知工作,将结业生告知书书面通知学生,督促学生关注学业,及时了解结转毕政策流程。
教务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