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赫尔森奖教金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康复学院发布时间:2026-04-20浏览次数:13

  为促进康复学院学科发展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出资捐赠,设立“赫尔森”奖教金,奖励在教学科研、教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康复学院教职工。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

上海健康医学院康复学院专任教师、专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

)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

2.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

3.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4.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服务工作。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奖教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及教学事故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工作状态处于休假、出国、进修等未在学校者;

4.考核期未通过学校相关考核或者学校规定要求的。

二、奖励金额和名额

1.本年度奖教金总额为40000元(人民币,下同);

2.设四大类:科研奖、教学奖、管理奖、贡献奖(各2人、5000元/人

方法

申请者只能申报一类参评。细则如下:

1.科研类:依据学校科技处的认定的科技成果予以排名。

2.教学类:以教学课题立项、教学文章、教学比赛及学生评教等教务处认定成果(除学生科创)为依据排名。

3.管理服务奖:以管理的成效和教师评价为依据,此项申请者为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含辅导员)。

4.贡献奖:不在以上四类,有利于学院发展的工作,以学院认定为依据。包括以学院为单位申请的项目、学院建设、学院宣传、学院服务等勤劳付出教职工。




附件: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奖教金申请表.docx



上海健康医学院康复学院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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