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学校的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于实践、善于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上海健康医学院康复学院在籍注册学习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志愿之星
①热心志愿者活动,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学院获得荣誉。
②2025年志愿者服务时长大于100小时。
2.文体之星
①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的文艺活动和体育锻炼,并在2025年学校赛事上取得前三名的成绩,为学院获得荣誉。
②在2025年代表学校参加的文体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3.科创之星
①积极参与科创,在教务认可的比赛中,2025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国内外杂志的论文或发明专利。
③在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④在创业工作中有实质性的公司注册等。
4.班团之星
①积极加入学院各级组织,在其中奉献自己的力量,为老师同学们提供帮助,为学院或班级获得集体荣誉。
②在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部长及以上职位或在班级中担任班长、团支书职位。
5.技能之星
①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工作积极主动。
②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审年度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优良。
③参加学校或实习医院推荐的康复专业技能比赛,在其中获得优异成绩。
6.职场之星
①面向全体毕业生,鼓励高质量就业(创业、升学、入伍等)
②毕业生到西部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落实就业支持政策。
7.科普之星
①服从团队管理与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活动筹备执行等各项工作,无擅自离岗、推诿责任行为。
②当年至少2场“全生命周期康复科普”志愿者服务。
③当年至少有1项科普相关作品(推文、视频、比赛等)。
二、评选要求
1.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参加赫尔森奖学金评选(毕业生可以兼报“职场之星”)。
2.各奖项与校级同类荣誉不可兼得,同一奖项两年内不连续申报。
3.各奖项统计取得的奖项或成果限于2025年内。
4.各奖项按在籍学生人数的2%比例评选(“职场之星”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各单项荣誉获得者,由赫尔森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评审小组,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上海健康医学院康复学院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