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暑期及疫情防控期间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须知

作者: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0-07-10浏览次数:2497

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62日下达的《关于阶段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操作口径》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及本校《学生医疗就诊管理办法》制定以下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须知。

1. 门急诊就医

急诊疾病应在居家附近定点医保二级及以上医院(即非民办、非私立医院)就诊。如所患疾病不属于急诊范畴,可直接至学校定点医院就诊(周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浦医院、仁济医院浦东分院);假期回原籍居住的外省市学生可至居家附近医保定点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就诊。所有门、急诊医药费用待开学返校后持本人学生证、就诊资料原件、发票等前往学校卫生保健部按本市医保规定受理报销。

2. 住院就医

1)本市内:

大学生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时,可凭学校签发的住院结算凭证就医,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向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学生及家长须在出院结账前凭入院通知单、学生证、身份证以及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报备所在学院获得准许进校,在卫生保健部值班时间前往南苑13号楼一楼开具住院结算凭证)。也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再由本人直接到本市就近的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2)外省市:

大学生在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或因疫情需要在外省市住院医疗时,应到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在返校开学后将所有相关凭证(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明细原件以及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等)交由学校卫生保健部统一到浦东新区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学校卫生保健部暑假值班时间为每周二 8301530

联系电话:658836596588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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