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了《上海健康医学院章程(修订稿)》。
学校原章程是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的通知》,在学校建校伊始,根据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内在要求,经过全校充分学习、调研、讨论、论证,党委会审议通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5日下发《市属高校章程核准书第32号》,正式生效。几年来,章程作为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为推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修改精神为指引,将章程修订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此项工作,并在广大师生员工中进行意见征询,向相关专家和部门征求意见。学校此次修订章程的原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根据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的要求,对《章程》进行部分修订,对《章程》中与自《章程》颁行之后出台的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中央关于高等教育重要文件的规定或者精神不一致的内容予以修改。据此,本次修订章程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即对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章程解释予以明确的,不作修改。
章程修订稿根据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调整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后生效。2020年7月1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沪教委法〔2020〕8号核准批复了《上海健康医学院章程(修订稿)》。(发展规划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