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园安全人脸识别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作者: 来源:上海健康医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189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园安全人脸识别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园安全人脸识别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HZC20202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项目联系电话:021-330458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梅陇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来老师、021-658836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荣、021-3304587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园安全人脸识别建设项目2、 项目编号:SHZC20202074;3、  采购预算:人民币440000元(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校园安全人脸识别建设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5、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6、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7、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报价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报价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报价人为相关报价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将被判为无效报价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6:00 至 2020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3:00 至 2020年05月07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名需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二、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2020年04月26日止。

2、  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项目联系电话:021-3304587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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