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采购和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口设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活动。我处拟于9月16日组织本学期最后一次进口设备许可论证会。请有进口设备采购需求的部门于9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按照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的格式及要求,已邮件的形式发至:hezh@sumhs.edu.cn)
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要点要求,2017年所有涉及进口设备的论证审批必须在2017年第一季度前向市教委申请审批,逾期一律不再审批延期,请各部门提前认真梳理全年的进口设备,2017年第一季度进口设备许可论证会,时间另行通知。
注:申请部门需填写《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申请表》(注意区分项目使用单位为本科或卫校)。论证通过后,资产后勤处将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论证并报市教委、市财政等部门审批。相关审批流程预计为一个半月左右。
如有疑问,请咨询何老师 65883671。
资产后勤处
201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