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终期检查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的《上海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2015版)任务分解》(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对照相应的测评指标,在9月14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终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提供第二阶段支撑材料、目录及综述,补充第二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奖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的要求,提交:
(1)2016年10月起至2016年11月期间,相应的支撑材料和材料目录。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9月14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终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描述2015年和2016年两年工作的综述。综述书写请对照《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的“评价标准”,逐条逐句进行描述。“配合部门”撰写字数为200字左右,并提供给“负责部门”;“负责部门”收集“配合部门”的指标描述,整合、归纳后完成对应的二级指标综述,字数为1000字以内。
二、荣誉奖项
荣誉奖项请各单位提供局级以上的各类荣誉,按照材料目录样本中的格式进行填写。
时间范围:1)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
2)2016年10月之前未统计上报的。
三、专门迎评工作人员
请每个部门、每个二级学院、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一名迎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终期检查的各项工作,包括:线上评估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实地检查工作等。
四、时间要求
1、2016年11月8日(周二)前,由“负责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至精神文明办公室。
(1)描述2015年和2016年两年工作的综述(电子版、纸质版);
(2)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的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目录(电子版、纸质版))、荣誉奖项清单(电子版、纸质版);
(3)专门迎评工作人员名单(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
2、“负责部门”应收齐“配合部门”的综述、支撑材料、材料目录、荣誉奖项清单等所有材料,“配合部门”应主动、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给“负责部门”。所有纸质版材料务必请“负责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电子版材料请“负责部门”统一收齐并审核后指派本单位专门迎评工作人员本人交至文明办,逐条对照交接,保障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顾婓雯;联系电话:65881393;地点:宣传部办公室(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904室)
校精神文明办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