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党委要求,现开展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对照《项目建设任务表》,11月15日前上交成果材料至纪委办监察处(电子版交至shiq@sumhs.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北苑1号楼905室)。其中包括规定的调研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
2、11月中下旬由纪委办监察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二、验收工作
1、验收形式:结项验收以书面资料审核为主。根据专家意见并结合各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综合确定验收结果。
2、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3、重要指标:
(1)专家意见。纪委办监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上交成果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项目通过验收需有2/3以上(含)专家同意。
(2)预期成果。对照《项目建设任务表》,如有预期成果未及时完成则验收不通过(发表论文所需周期较长的可凭发表通知进行验收)。
(3)经费使用。经费使用对照《项目建设任务表》中的预算计划执行。11月15日前经费未使用完毕则由纪委办监察处收回,经费使用率未达到80%的即为验收不通过。
三、结果运用
1、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奖状,并在适当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
2、验收结果不通过,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资格。
上海健康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