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偏重理论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偏重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6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偏重对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无指定选题限制,鼓励加强学科前沿问题研究,鼓励积极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申报人为本市各民主党派市委、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等单位,各单位限申报1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五)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六)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送交时均一式五份。
(三)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3项。
(四)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报材料,应报各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材料报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教委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
(五)各部门、单位向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至7日。
(六)本年度项目申报不需要登录网上平台,各部门、单位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把《2018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hb@cnsaes.org。
(七)本通知以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四、校内申报的注意事项
各学院限报1项,于2017年10月30日中午12点将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由学校遴选后报送教委。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科技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