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554

各学院(部、中心):

为更好服务本市卫生决策和政策制定,上海市卫健委启动2021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由各单位自主选题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个)。各部门限报1项,经学校遴选后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符合本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方向,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新城卫生事业建设、国际医疗旅游发展等领域的课题申请予以优先立项,临床技术类研究申请不予接受。

(二)鼓励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领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新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本次立项。

(四)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五)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自筹经费2万元。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指南和填表说明,报送的计划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二)申报材料由各部门集中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和所在部门、单位。

(三)各部门应在2021年1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科技处503室,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发至sunj_15@sumhs.edu.cn。由学校遴选择优申报。

四、课题管理

(一)自选课题纳入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课题统一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将加强对自选课题的跟踪管理。

(二)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统一组织开题、中期评审及结题验收。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1-2月,完成自选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

(二)2021年3-11月,开展课题研究。

(三)2021年11月,统一结题验收。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类)计划任务书.doc

   

 

                 科技处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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