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一届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2350

 各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和《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为奖励在本市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的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本市广大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本会设立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现将申报第一届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 2018 年度(第一届)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是本市公共卫生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相关监督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上述单位工作的科技人员,在 2017  12  31 日前整体完成,但尚未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上海市预防医学会文件技奖的成果。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预防医学科学研究中的重大发现、技术创新及其它具有一定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

  () 引进或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在疾病防治、公共卫生现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

  ()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预防医学技术成果的发明者;

  () 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填写《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称《推荐书》,见附件 3),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填写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 4),《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代码表》和《应用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5 和附件 6《项目摘要》须按照模板格式填写(见附件 7),A4 纸打印,一式30 份。

  1.书面材料:所有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分装成上、下两册。《推荐书》须有 1 份为原件,在其首页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时不加封面,不用塑料材料装订,不用塑料环。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上册:内容为《推荐书》及其附件,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 8份,包括(带 *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A 《推荐书》;

   *B 附件目录;

   *C 查新咨询报告书;

   *D 论文被收录和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

   E 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F 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G 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H 应用证明(基础类项目除外);

   *I 档案证明;

   J 实验动物证明;

   K 获得计划、基金资助相关批件复印件;

   L 获得的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M 其他证明。

  (2) 下册:下册一份,内容为主要论文、论著及相关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首页需用统一格式(见附件 8),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包括(带 *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A 下册首页;

   *B 主要论文、论著目录;

   *C 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

   D 其他技术资料。

  2电子版材料:所有报送材料须制作成电子文档(doc/xls/pdf 格式均可)一并报送。特别是所提供论文须提供电子一览表。

回避申请:申报或推荐单位如要求所推荐项目评审专家回避的,请填写《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以下称《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 9)。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受理时间为 2018  9  17 日至 2018  9  26 日。申报地点为周祝公路2791号楼503室。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文件、所有需要填写的表格及附件等资料,请在上海市预防医学会网站(www.spma.sh.cn)“科技奖评审”栏目下载。

   联系人:程老师  chenght@sumhs.edu.cn

  联系电话:65881505

  

科技处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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